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成立于1999年,学院所依托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家“211工程”建设和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金城学院的教学质量负责,对学院的办学方向、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进行指导和帮助。
学院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距离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约3公里,毗邻正在建设的地铁6号线。学院基本建设规划科学,各种设施配套齐全。校园占地856亩,总建筑面积超36万平方米,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拥有技术先进、设施一流的25000多平方米实验室,实验设备6300台(套)。2011年建成28700平方米功能完善、藏书丰富、智能化、现代化的图书馆,能够容纳6000名学生同时阅读和学习。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系、英语系、经济系、管理系、民用航空系、土木工程系、艺术系、车辆工程系、基础部11个系(部)和终身教育学院、教学实验中心等13个教学单位,27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
学院艺术类专业2015年招生办法如下:
一、产品设计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产品设计所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了解与产品设计相关的科技发展、艺术规律、流行特征、人文传承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在贯彻“以人为本”设计理念的基础上,系统地掌握产品开发、改良能力和运用科技成果、社会、经济、文化、美学等知识对产品或服务进行整合和集成创新能力。培养具有较深艺术修养和科学知识,能独立地运用多种设计手段,进行设计创意与策划、制作与研发、管理与教育的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招收艺术类考生,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主要专业课程
素描、基础造型、立体造型、计算机辅助设计表现、产品表现技法、数字媒体编辑、界面设计、设计概论、产品造型设计、产品结构设计、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系统设计、Pro/E设计技术与应用、造型材料与工艺、人机工程学、模型制作、机械制造基础、平面设计、家具设计、设计管理、图案、展示设计、手工艺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摄影、设计美学、设计心理学等。
(三)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5年产品设计专业计划在江苏、浙江两个省份招收本科生30名,男女不限,学制4年。(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及录取办法
考生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艺术兼报文科类或艺术兼报理科类的考生。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非色盲、非色弱。同时,须有一定的美术专业基础。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2015年美术类专业全省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如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到该省美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即可报考我院。
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下设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多媒体动画设计、文化创意产业等专业方向。学生一年级基础阶段的课程相通,从二年级起,学生需根据本人意愿并结合各专业方向要求,选择进入专业方向进行专业学习。
(一)培养目标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要培养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现代意识及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系统方法和实践技能,能独立地运用多种设计手段,进行艺术设计创意与策划、制作与研发、管理与教育的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包装、广告、形象、建筑装潢、城市景观、动画、游戏、网站网页、多媒体交互、数字影视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产业部门从事策划创意、营销开发、设计制作及管理等工作,也可从事艺术设计教育教学工作。
本专业学制四年,招收艺术类考生,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主要课程
在校期间,学生将系统学习设计史、设计概论、设计原理及方法、设计管理、广告学、传播学、数码写生、数码造型基础、数码图形设计、应用软件基础、平面设计课程群、环境设计课程群、动画设计课程群、游戏设计课程群、多媒体网页设计、文化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展演与策划等课程。
(三)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5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计划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收本科生120名,男女不限,学制4年。(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及录取办法
考生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艺术兼报文科类或艺术兼报理科类的考生。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非色盲、非色弱。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2015年美术类专业全省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如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到该省美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即可报考我院。
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播音与主持的基本技能,能在广播电视等各级传媒机构或在民用航空、民用铁路等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客户服务管理等工作,或从事播音与主持教育教学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招收艺术类考生,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专业内容
本专业包含两个方向:播音与主持、民航播音艺术。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播音学以及音乐学、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管理学、公关礼仪、民航播音、交通运输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理论,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声、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航空服务、形体、化妆等方面的系统训练,毕业生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知识;
2.具有采、编、播一体的专业创作能力;
3.掌握新闻采编、节目策划和制作技巧;
4.掌握商务谈判、文化公关礼仪等知识;
5.具备民航播音与民航运输管理的基本能力。
(三)主要课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有艺术概论、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主持、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学、影视表演、舞蹈与形体训练、化妆技巧、声乐、文化学概论等。本专业包含两个方向,其中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课程有演播空间处理、新闻采访与写作、非线性电视编辑、电视摄像、影视艺术概论等。民航播音艺术方向专业课程有客舱组织与管理、飞行与安全、民航服务沟通与播音技巧、商务礼仪基础等。
(四)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计划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收本科生80名,男女不限,学制4年。(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及录取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艺术兼报文科类或艺术兼报理科类的考生。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江苏、安徽二省考生均须报名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南京师范大学校考成绩,并按照一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我院合格证且2015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校考)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后即可报考。
四川、浙江、重庆、辽宁四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全省统考合格,且2015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校考)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后即可报考。
我院按照进档考生专业分占65%、文化分占35%的原则排序,进行录取。
(六)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相关事宜
报考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23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5年1月18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3.报到要求:考生本人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5年1月20日起(由考生自行选择面试时段)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文学常识问答,当场随机抽题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器乐(自带,钢琴演奏不列入考试范围)、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奏乐请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U盘,现场备有MP3播放器,提供U盘中的MP3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2)、(4)项满分各为80分,(3)项满分为60分。
备注:未尽事宜请查阅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站:bkzs.njnu.edu.cn
四、有关事项
1.艺术类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3.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5.我院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在相应批次填报我院。
6.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7.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以及我院网站的后续通知执行。
学院艺术类招生咨询电话:(025)87190011
声 明
我院从未委托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25)87190011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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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栋关键字:南京航天航空大学金城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