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 上海建桥学院2011年录取规则

    2011-08-24 10:00:54 来源: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建桥学院2011年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学校在统一招生录取阶段按各省级高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在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2、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3、学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4、在本、专科艺术类考生录取时,设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其中上海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 2011年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8-24 09:21:08 来源: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艺术设计专业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河北省规定的投档规则,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 海口经济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8-23 15:46:21 来源:海口经济学院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1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本省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2011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8-22 16:54:44 来源: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2011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方可报考我院。按照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以专业测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 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2011-07-21 15:40:55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 2011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21 14:29:00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七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第八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 2011年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18 13:25:07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第八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1、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参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各省的加分项目)进行录取。第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录取规则: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成绩同等条件下,文化课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 2011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18 11:34:08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四章录取规则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第十二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

  • 2011年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18 11:22:13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 录取原则(1)2011年我院不单独设置艺术专业考试。承认各省(市)专业联考成绩,本科合格.(2)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 2011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18 11:05:15 来源: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九条 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述同时认可我院校考合格证和其他本科院校合格证的省份,在相应专业录取时,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优先录取获得我院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再根据剩余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 2011年中华女子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18 10:10:29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

    录取原则(1)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 2011年北京林业大学录取规则

    2011-07-16 13:52:18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录取体制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2011年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

    2011-07-16 13:26:53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

    录取规则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2011年北方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2011-07-16 11:39:02 来源:北方工业大学

    录取规则:(1)、按照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及俄语。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可招收英、日语考生,但其专业教学为零起点。

  • 2011年北京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16 10:45:37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第七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 201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16 09:07:36 来源: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录取原则1、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2011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11-07-16 08:45:29 来源: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招生对象1、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专业招收参加今年高考并达到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