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7 14:39:14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
录取规则 1、湖北省录取规则: 对于达到湖北省划定的专业统考合格控制线(本科统考188分,专科统考168分)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湖北考生,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计算,择优录取。 2、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等省录取规则: 对于专业过生源地统考(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11-02-27 14:38:06 来源: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录取原则: (1) 我校均采用当地省份艺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2) 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3) 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4)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75分以上(含75分,按单科总分150分计) (5) 若以上办法与国家教育部有关
2011-02-19 10:42:05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一)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美工设计类专业的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我区在录取时艺术考生不分文理科,按文理科同等对待统一划定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院校在录取时须将文科艺术和理科艺术考生同等对待,按公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不分文理科统一择优录取。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经教育部批准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
2011-02-16 15:53:20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2.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合格方可参加二试。 3.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专业成绩是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总成绩。 4.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顺次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生。 5.根据教育部2011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划定合格考生,并根据各省合格考生人数,按比例编制分省
2011-01-02 12:52:56 来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51:02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48:59 来源: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46:36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42:20 来源: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39:09 来源:湖州师范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33:57 来源:大连民族大学
【大连民族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29:13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
【湖北美术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27:14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
【景德镇陶瓷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25:45 来源: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08:40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06:28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1-01-02 12:01:30 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