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黑龙江省内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批次
科类
类别
专业
计划数
备注
黑龙江省
艺术类本科一批B段
艺术(不分文理)
师范类
音乐学
2
公费师范生
艺术类本科一批A段
艺术(文)
美术学
5
1
3
50
艺术(理)
普通类
公共艺术
环境设计
10
视觉传达设计
26
绘画
12
8
舞蹈表演
35
动画
4
15
音乐表演(声乐)
25
音乐表演(器乐)
21
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黑龙江省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2.黑龙江省美术类和省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实行专业课成绩投档的,按照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的,按照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分配结束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4.考生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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