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影视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595、88908163。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4日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拟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888021935
编导类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888041938
影视表演类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取消影视表演类的考试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志愿填报:
51美术一对一志愿填报服务开启,让你不浪费一分上大学!咨询微信:artbaokao
声明:以上整理自(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