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1来源/作者: 浙江音乐学院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51美术报考指南  艺术类院校库  美术志愿填报  

   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我院各招生专业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外语入学考试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必修课授课语种为英语。

  考生须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招考方向)对应的省统考(联考)合格证,省统考(联考)未涉及的专业(招考方向)或所在省未作相关要求的除外。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且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歌曲写作》、《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依次按《作品表演》、《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作品表演》、《专业技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院各招生专业(除“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参考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各招生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所填报志愿须与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专业或招考方向一致。

   面向浙江省考生,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的音乐表演(越剧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面向浙江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以“专升本”方式招生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浙江省考生,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其他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非浙江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志愿填报:

  51美术一对一志愿填报服务开启,让你不浪费一分上大学!咨询微信:artbaokao

测测浙江音乐学院需要多少文化分、录取率
扫描下方二维码

声明:以上整理自(浙江音乐学院)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音乐学院招生网>>

院校大全 各省艺考 专题汇总 美术志愿填报
北京院校 985高校 211高校 九大美院
找画室锦囊 一分一段表 美术志愿报考系统 画室大全
责任编辑:奕宁关键字: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快速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