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份 |  | 专业 | 计划数 | 备注 | 
        
            | 黑龙江 |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江苏 |  | 产品设计 | 6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环境设计 | 8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安徽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江西 |  | 产品设计 | 8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3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环境设计 | 10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山东 |  | 产品设计 | 3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环境设计 | 3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河南 |  | 产品设计 | 8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环境设计 | 8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湖北 |  | 产品设计 | 16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环境设计 | 17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5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湖南 |  | 产品设计 | 1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环境设计 | 10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广东 |  | 产品设计 | 6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环境设计 | 8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重庆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 
        
            | 甘肃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