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以各专业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为原则划定各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现将我校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注:1.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计分办法:
(1)文化素质考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2)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职业技能免试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计算。
2.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
(1)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
(2)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各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按计划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相同条件下,按综合分—文化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排序—获奖情况,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我校可以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