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情况:
专业
录取 数
校考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
综合成绩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动画
9
92
85.5
87.444
421
365
395.667
540.5
516.625
525.75
公共艺术
8
97
83
86.125
400
336
368.375
556.75
483.25
507.156
环境设计
2
83.5
84.5
379
373
376
507.125
502.625
504.875
绘画
3
86
85.833
427
396
413
536
518.625
528.375
视觉传达设计
4
89
86.875
489
430
456
557
548.75
553.781
书法学
94.1
91
92.7
459
368
422
570.75
536.875
558.625
美术类与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取得设计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三个专业高考志愿。
书法学专业:
浙江、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省: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
浙江省:按浙江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其他省:综合分=文化总分×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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