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济南大学2016年在陕西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陕西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7日圆满结束。
艺术文录取10人,其中,美术类专业录取5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10分;音乐类专业录取5人,音乐专业成绩最低354.6分。
艺术理录取1人,为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美术专业成绩204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新疆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8日圆满结束。本批次录取5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48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青海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青海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圆满结束。其中,艺术文录取4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20分;艺术理录取1人,美术专业成绩272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江苏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圆满结束。
美术类专业录取8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00分;
音乐类专业录取10人,其中,音乐学(中国乐器表演方向)录取5人,器乐省统考成绩最低189分;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录取5人,声乐省统考成绩最低177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辽宁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辽宁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1日圆满结束。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录取5人,音乐专业成绩最低249.2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四川音乐类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四川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2日圆满结束。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录取5人,音乐专业成绩最低268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贵州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贵州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3日圆满结束。本批次录取5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29.99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黑龙江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黑龙江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3日圆满结束。本批次共录取10人,其中,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录取5人,音乐学省统考成绩最低140分;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录取5人,声乐省统考成绩最低140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安徽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安徽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3日圆满结束。本批次录取6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318.75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河南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河南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4日圆满结束。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录取5人,音乐专业成绩最低113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海南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海南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5日圆满结束。本批次录取8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11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浙江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浙江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5日圆满结束。
艺术文录取10人,其中,美术类专业录取5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79分;音乐类专业录取5人,音乐专业成绩最低65分。
艺术理录取3人,为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共录取3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82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湖南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湖南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7日圆满结束。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录取5人,音乐专业成绩最低239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广东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广东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8日圆满结束。本批次录取7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33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云南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云南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2日圆满结束。本批次录取6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39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福建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福建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8日圆满结束。艺术文录取5人,美术专业成绩最低246分;艺术理录取1人,美术专业成绩239分。
济南大学2016年在山西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在山西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圆满结束。其中,音乐类专业录取10人,音乐专业成绩最低74.91分;舞蹈类专业录取10人,舞蹈专业成绩63.83分。
济南大学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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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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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最高/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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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最高/最低)
|
艺术文
|
设计学类
|
467/316
|
268.67/198.67
|
美术学
|
459/386
|
256.33/218.66
|
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
|
504/309
|
85.58/83.98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女)
|
/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男)
|
401/337
|
89.45/85.62
|
音乐学(中国乐器表演方向)
|
437/316
|
87.47/77.93
|
音乐学(倍大提琴、大提琴表演方向)
|
402/332
|
84.3/71.13
|
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
|
407/314
|
89/81.77
|
音乐学(流行音乐演唱方向)
|
384/332
|
83.48/73.48
|
音乐学(流行音乐演奏方向)
|
423/310
|
88.63/63.2
|
音乐学(理论方向)
|
412/308
|
87.15/69.3
|
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
|
403/334
|
78.65/62.8
|
舞蹈学
|
501/311
|
91/74.33
|
艺术理
|
设计学类
|
474/312
|
282.67/188.33
|
美术类
|
457/318
|
266/199
|
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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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294
|
85.83/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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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如无具体要求,则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根据获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学、舞蹈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由我校自主实施专业考试,根据获得我校颁发《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