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在山东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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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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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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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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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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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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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与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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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学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拟招20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拟招10 
             | 
        
        
            | 
             舞蹈表演 
             | 
        
        
            | 
             播音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拟招20 
             | 
        
        
            | 
             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 
             | 
            
             拟招15 
             | 
        
        
            | 
             美术类 
             | 
            
             美术学 
             | 
            
             使用省统考成绩 
             |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后,按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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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招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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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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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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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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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与山东省规定不符的,以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时的说明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山东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4.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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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校考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1.测试时间:2016年2月18日 测试地点:潍坊
  2.报名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开考前3天,考生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cn/art)进行报名、缴费,春节期间(2016年1月30日—2月13日)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2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三、校考测试内容和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①气质形象(满分40分)。②指定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1分钟内。③自备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2分钟内。④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满分80分),限时3分钟内。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①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②编写故事(满分100分)。③叙事散文(满分100分)。总计限时150分钟。
  3.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测试内容及分值: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可选声乐或器乐。声乐专项考生可自备一首歌曲,民族、美声、原生态唱法均可;伴奏带或伴奏光盘考生自带。器乐专项考生任选键盘类、西洋管弦乐类、民族管弦乐类、打击乐类及其他乐器作品一首。②视唱(满分50分)。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五线谱、简谱任选一条10小节左右)。
  4.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须准备两部作品,可任选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作品测试一般采用独舞或双人舞形式(可选择作品的一个片段),表演时间为2-3分钟。自带测试作品伴奏带。②即兴舞蹈(满分30分)。采用分组展示和单人展示相结合形式。现场根据评委要求和提供的音乐片段即兴表演一段舞蹈(1-2分钟)。③节奏测试(满分20分)。采用考生当场抽题的形式,要求考生用双手击打出所抽试题的节奏内容。每道试题为八个小节左右的节奏类型。
  四、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衡水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index.ph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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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冯奕宁关键字:衡水学院,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