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1来源/作者: 金陵科技学院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金陵科技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江苏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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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以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更好地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现有江宁、幕府、白下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亩,校舍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3.6万册、电子图书124.6万件,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在职教职工近11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现有“双聘院士”1名,另有一批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计划、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等优秀人才。

  学校设有商学院、人文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南京国际软件学院、龙蟠学院(公有民办)等12个二级学院,另有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基础课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4个教学单位。开设经济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62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工商管理、设计学和城乡规划学为“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现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学校现有电子电工、经济管理、建筑智能化、土木工程、艺术设计5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江苏省信息分析工程实验室、江苏(迈斯克)肉类食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心、江苏省智慧企业管理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南京市企业管理软件行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市肉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市级产学研平台。校外实验实训基地209个。

  学校一贯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自1995年起,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英国、荷兰、美国等8个国家的9所高等院校开展了15个本专科专业的合作教育,培养具有开放思维、国际视野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多年来,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各界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12年再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一)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为BB;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为B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二)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的办法,1个A+加3分,1个A加2分,将进档考生的总分加上等级加分后得等效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3、对加分后(等效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4、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5、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对外汉语等专业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20分)。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规定外,对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并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1、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211169)

  幕府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210038)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制:四年、五年

  4、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代办费用。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普通类专业4600元/生·年

  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644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生·年

  (到外方学习时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详见招生简章)

  国际课程实验班专业16800元/生·年

  (到外方学习时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详见招生简章)

  2、住宿费和住宿条件:

  ★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

  ★住宿条件: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等。

  (二)资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考生还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以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监督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2、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电话:025-86188811、86188080、86188800(Fax)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电子邮箱:zjc@jit.edu.cn

  七、其他

  1、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金陵科技学院国际合作专业江苏省招生代码:1621。

  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

  3、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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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奕宁关键字:金陵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江苏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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