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市、区)音乐、舞蹈类专业最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按志愿提供的合格考生档案中,按照我校的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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