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4来源/作者: 广州美术学院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广州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51美术报考指南  艺术类院校库  美术志愿填报  

  三、2015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1、2015年我校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20名(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各校考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但在每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计划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省份和地区的考生。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2、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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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②建筑学及风景园林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方式如有调整,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③中国画(书法篆刻)专业仅在北京、南京、郑州、长沙、桂林及广州设点组织专业考试。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

  (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度不得报考者;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五、报名办法

  我校2015年各校考专业均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http://219.136.207.147,进入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网上预报名。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取得网上报名号。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根据湖北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武汉、南昌考点的考生须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 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包括武汉、南昌考点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定考点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因要现场摄像、采集指纹,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能代报。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5、报名考试费:175元/生(广东省考生);210元/生(广东省外考生)。

  6、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六、专业考试

  (一)考试纪律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二)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河北、河南、江苏、甘肃、湖南省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河北、河南省考点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参加考试。广东省考生不得在广东省外考点报考,非广东省考生不得选择广东省内考点报考。考生如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成绩,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1、报考我校中国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的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北京、南京、郑州、长沙、桂林及广州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不得多选。各中国画(书法篆刻)专业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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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考我校其它各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办法如下:

  (1)、我校在广东省外设有11个考点,分别安排在年前、年后两个时间段组织考试,其中桂林、南京、郑州、兰州、南昌5个考点在年前组织考试,北京、沈阳、石家庄、成都、长沙、武汉6个考点在年后组织考试。广东省外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广东省外考点报考,不得多选。各省外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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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校在广东省内设有8个考点,接受广东省考生报考。考生按照所属地区选择考点报考,各省内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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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江西五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3)、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各生源省美术类本科(二本)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5)、报考其他美术类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6)、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美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7)、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东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广东省美术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4)、报考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外语单科在80(含80)分以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5)、报考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6)、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美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7)、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2015级新生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07]186号、粤价[2013]34号文件执行。

  我校2015年新生收费标准为:

  1、学费: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2、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助学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300元至8000元,奖励面约30%。

  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报到入学。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8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家庭经济重度困难的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励志奖学金,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励志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创新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励志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以及仲明助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2000元至10000元。

  9、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至8000元。

  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1、我校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

  2、凡符合教育部关于“2015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规定的条件,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免文化考试填报我校。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符合报考条件并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并达到最低录取标准“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专业加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专业加试办法见本节第4条)

  3、凡不符合第2条所述条件的香港地区考生及华侨、澳门地区、台湾省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在文化成绩、外语单科及专业成绩过我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根据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按其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文化联考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4、专业考试(含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

  (1) 专业考试报名费:600港元/生

  (2)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至4月上旬(详情请咨询各考点,台湾和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8日)

  (3)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含参加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2-36288711。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3-28333611。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20-84017740。

  (4) 专业考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

  (5) 专业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跑马地景光街14号中知书院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5、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校在校内统一安排。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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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新关键字:广州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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