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2013年在内蒙古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包头师范学院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业名称
志愿序号
文化课最高分
文化课最低分
综合最高分
综合最低分
录取人数
美术学
第1志愿
372
269
272
243
67
视觉传达设计
333
265
258
245
65
环境设计(“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312
242
244
230
56
学前教育(美术方向)
356
314
36
包头师范学院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前教育(音乐方向)
395
305
77
音乐表演
481
299
233
12
音乐学
378
254
79
音乐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309
236
223
202
31
舞蹈学
335
222
249
34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音乐学和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舞蹈学本科专业须取得内蒙古大学组织的专业联考舞蹈学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教育(专科)专业承认区内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校投放音乐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13年本省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本科专业须取得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校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13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方向)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且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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