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对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2. 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3. 对于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 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统考)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 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5. 其他要求按照江苏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5〕210号、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8〕274号和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执行。
(一)本科学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文科类为1400元,工科类2000元,工科类(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580元,理科类为1700元,理科类(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250元,艺术类为3000元,医学类为3000元;学分学费为100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为216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外方学校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1500元/生·年(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条例颁发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还可获得外方学校相应证书。
十一、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十二、江南大学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十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913557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咨询电话:0510-85915110
(二)电子邮件:zhshb@jiangnan.edu.cn
(三)传真:0510-85913570
(四)江南大学官网:http://www.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十五、本章程适用于江南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六、本章程由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志愿填报:
51美术一对一志愿填报服务开启,让你不浪费一分上大学!咨询微信:artbaokao
测测江南大学需要多少文化分、录取率
扫描下方二维码
声明:以上整理自(江南大学)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
艺术生的报考神器:51美术网—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责任编辑:王小云关键字:江南大学,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