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8来源/作者: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2014年招生简章(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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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文学、理学等学科为主要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2003年9月,学校迁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中国光谷园区内。2006年底,经国家高校设置委员会专家评审、教育部审批,学校改制更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建校8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近15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校园面积1718亩,建筑面积43.3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经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会计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系、建筑与材料工程系、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6个院系。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等省级教师培训、研究和管理机构也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现开办42个普通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7万余人,教师9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84人,博、硕士学位教师560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24人,38人被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现有教育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省级重点学科,《班级管理(小学)》等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高级英语》、《新闻学概论》、《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等省级精品课程,英语专业教学团队等省级教学团队,教师素质训练中心、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服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教学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3项,省社科奖2项。获得省厅以上课题213项,专利授权7项。学校主办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班主任之友》、《语数外学习》、《当代经济》等期刊在教师教育、基础教育、经济管理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

  学校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举办了行知实验班、双学位班、复合型人才实验班、创新人才实验班等教学改革实验班,《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三S”模式》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8个,就业创业实践基地63个,与省内中小学合作共建7所教师发展学校,在校内建立了新闻实践基地、美术设计实践基地、机器人设计与智能控制创新实验基地、计算机应用创新基地、大学生机电科技创新基地、环保节能创新基地等6个大学生创新基地,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提供了广阔舞台。近年来,学生先后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在全国高校音乐学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软件设计与开发大赛、机械设计大赛、化学实验竞赛以及省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各级各类大赛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近年来,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日本及东南亚等多个国家2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联系,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及国际合作办学项目。

  2003年以来,学校连续4次被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授予我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展望未来,学校将秉承“学高、身正、诚毅、笃行”的校训,坚持“正己达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努力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努力建设具有同级同类学校先进水平的特色师范大学,力争成为区域人才培养、科技开发、产业孵化、决策咨询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

  艺术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31年成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美术科,2003年成立湖北教育学院艺术系,同年9月开始本科招生;2009年5月更名为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现有美术系、音乐系、设计系,设有美术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等五个本科专业;开设有美术学、音乐学、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设计、影像艺术、声乐表演、钢琴表演、舞蹈表演、民乐表演等十个本科专业方向,另有装饰艺术设计、音乐教育两个专科专业。

  学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工办公室,教学服务中心、艺术实验中心,湖北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研究所、湖北民间艺术研究所。

  艺术学院拥有一支素质高、学识渊博、教学和实践能力强、治学严谨、年轻而富有朝气的专业师资队伍。艺术学院遵循着艺术教育教学的规律,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坚持“课堂与讲台结合、课堂与舞台相结合、课堂与展台相结合”的教学理念,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为努力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富有艺术创新精神的优秀的复合型和应用型艺术人才而努力。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招生类别湖北省拟招生计划数学费(元/年)

  音乐类音乐学本科4文理兼招5010000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本科4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本科4文理兼招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以《湖北招生考试》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

  三、报考办法、时间及考试安排:

  报考办法:

  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本科专业测试。

  1、 凡符合音乐类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报名(不接受函报)。

  2、 报名程序:考生交验本人证明材料(湖北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本科)报名登记表》→交表→交报名费→核对信息、领取准考证。

  注:报名时请携带湖北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 考生报考时需注明专业名称。

  4、 各专业和专业方向可以兼报(拟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5、 报名考试费:初复试一并进行,每生200元,兼报一个专业加收60元。

  6、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招生专业报名时间初、复试时间乐理(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音乐学2014年3月5~8日2014年3月7~8日

  8:30~17:002014年3月9日

  14:30~16:00校内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2014年3月5~8日2014年3月7~8日

  8:30~17:002014年3月9日

  14:30~16:00校内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2014年3月5~8日2014年3月8日

  8:30~17:00校内

  注意事项:初、复试随到随考,乐理统一考试;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不考乐理。

  四、音乐类专业测试要求

  1、初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钢琴或其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气质形象(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演唱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①成品舞(不限舞种);②基本功(开软度测试,古典舞技巧组合一个)。形体形象(测量身高及身材比例,形象、气质测评)。

  2、复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视唱(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练耳(现场弹奏听音)、乐理(统一笔试)。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节奏(现场抽题模打节奏)、模唱(现场抽题模唱)。

  特别提示:

  1、 所有专业考试中的“气质形象”内容均在主科考场进行。

  2、 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3、 声乐考试考场不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光碟。

  4、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表演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5、 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五、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0%、 视唱7% 、 练耳7%、 形象7%、乐理9%。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0%、 视唱7% 、 练耳7%、 形象7%、乐理9%。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六、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15日通过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hue.edu.cn/zsb/)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20日前通过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按招生计划比例的1:4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不单独寄发合格考生的专业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

  七、高考录取原则:

  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音乐学(师范类)弹、唱、跳等基本素质,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及相关艺术学科知识,初步具备音乐学演唱、演奏、创编能力,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以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主要课程有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与音乐欣赏、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中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声乐、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钢琴、形体与舞蹈等。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表现素质,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及相关人文学科知识,基本掌握声乐发声方法和歌唱艺术,初步具备舞台表演能力,能够从事专业文化事业演艺团体工作以及社会艺术教育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声乐、舞台表演、重唱与表演唱、合唱与指挥、声乐教学法、中国民族音乐、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基础和声学等。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德、智、体全面发展,熟练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艺术人才。通过学习,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艺术教育领域等相关部门、演出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身韵、剧目排练、舞蹈创编、舞蹈教学法、舞蹈概论、舞蹈技巧、中国舞蹈考级等。

  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27-87943888、87943780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27—87943522 13986272330(纪委)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邮编:430205

  乘车路线:乘地铁到武昌光谷站转756路公交车至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站下。

  学校网址:www.hue.edu.cn

  E-mail:zbb@hubce.edu.cn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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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新关键字: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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