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 取
(一)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 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 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二)录取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三)本简章中涉及到的实际高考成绩为普通类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戏剧影视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9个专业及方向,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上,北京地区录取人数控制在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左右;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对于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3,并要求考生数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数字媒体艺术“小白杨奖”一等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小白杨奖”二、三等奖和 “小白杨入围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10个专业及方向3/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的1/4招生计划,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小白杨奖” 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小白杨入围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表演、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2个专业及方向,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获得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资格的考生的录取原则,见《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五、违 规 处 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有 关 说 明
(一)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鉴于我校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二)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13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2014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623。
(五)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包含国家、学校设立的和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助学金共30余项,各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学生人数的40%。
(六)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各专业咨询电话
专业
序号
|
专业及方向
|
咨询电话(区号010)
|
0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5779454 65779252
|
02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
03
|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
|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
04
|
音乐学
|
05
|
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
|
06
|
戏剧影视导演
|
07
|
戏剧影视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
|
08
|
表演
|
09
|
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
|
10
|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
11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2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
|
13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
|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
14
|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
|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
15
|
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
|
16
|
戏剧影视文学
|
17
|
视觉传达设计
|
65783232
|
18
|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方向)
|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
19
|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
|
20
|
动画
|
21
|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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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新关键字: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