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6来源/作者: 中国传媒大学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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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录 取

  (一)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 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 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二)录取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三)本简章中涉及到的实际高考成绩为普通类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戏剧影视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9个专业及方向,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上,北京地区录取人数控制在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左右;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对于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3,并要求考生数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数字媒体艺术“小白杨奖”一等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小白杨奖”二、三等奖和 “小白杨入围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10个专业及方向3/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的1/4招生计划,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小白杨奖” 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小白杨入围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表演、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2个专业及方向,在考生实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获得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资格的考生的录取原则,见《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五、违 规 处 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有 关 说 明

  (一)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鉴于我校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二)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13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2014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623。

  (五)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包含国家、学校设立的和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助学金共30余项,各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学生人数的40%。

  (六)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各专业咨询电话

专业
序号

专业及方向

咨询电话(区号010)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65779454 65779252

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04

音乐学

05

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

06

戏剧影视导演

07

戏剧影视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

08

表演

09

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

10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1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2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

13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14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15

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

16

戏剧影视文学

17

视觉传达设计

65783232

18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方向)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19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

20

动画

21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

  校园网网址:http://www.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声明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好处费、赞助费;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以及收取好处费、赞助费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醒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10)65779383 中国传媒大学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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