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20来源/作者: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2014年省外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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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情况介绍

  2.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3.2014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类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

  4.广东省2014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

  5.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6.2014年省外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报表

  7.关于上报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成绩的说明

  8.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校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9.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广东省违纪作弊考生数据库结构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3日

  附件1: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情况介绍

  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自1992年起,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定点考试,定点评卷,至今已达二十年之久。广东省高等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星海音乐学院和广州美术学院,均为首批参加音乐、美术统一考试的院校。

  二十年来,随着广东省高等艺术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广东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改革创新,其专业性、权威性得到了广大招生院校的认同。目前,广东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含教育学院、电大、职大、高职院)和相当部分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专业招生都采用广东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为了确保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贴近艺术发展潮流,体现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的特点,有利于艺术人才的选拔,在每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前,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组织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等有关院校的专家,对考试项目、所占分值等内容进行审订,并将审订后的内容汇编成《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大纲》,指导考生进行备考。近年来,广东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基本内容为:

  音乐术科考试科目为声乐、钢琴或器乐、视唱练耳、乐理。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主考(声乐或钢琴或器乐)165分,副考(钢琴或声乐)45分,视唱练耳60分,乐理30分;

  美术术科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我省招生办公室在艺术统一考试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管理,从严治考。艺术专业的主考教师、评卷教师均是在全省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院系按考试项目推荐的基础上,选拔专业水平高、组织纪律性强的专业教师组成;考试时实行考生进入考场前临时随机编写顺序号,考生凭顺序号进行考试,考生的个人资料(如姓名、准考证等)不与考官见面;考试现场公布面试考官的打分情况,成绩处理时再去除几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由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规范了考试的组织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使“一考多报”成为可能,既减轻了考生的负担,也有利于拓宽招生院校的选材面。

  附件2: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所有高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专业除外)及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或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由于目前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尚未能覆盖到艺术类所有专业,现就我省术科统考认定办法说明如下:

  一、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钢琴、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院校校考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院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二、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院校校考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院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三、省艺术类术科统考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合格考生发出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并予以公示,考生可持统考本科合格证参加相关院校(专业)的专业校考。

  四、按教育部的规定,报考省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术科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未参加统考且报考省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的,将不能参加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3:2014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类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

  院校代码和院校名称(盖章): 办学性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院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校考专业

层次(本/专科)

考试科目(内容)

是否省统考涉及的专业

考试时间

 

 

 

 

 

 

 

 

 

 

 

 

 

 

 

 

 

 

 

 

 

 

 

 

 

 

 

 

 

 

 

 

 

 

 

广东省招生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各拟在广东招生的院校均需将此表于2013年12月5日前报送我院高招处,以认定招生专业类别(校考或统考基础上的校考)。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08室,邮编:510631, 传真:020-38627842,电子邮箱:haoxiang04@163.com)

  2. 设点院校须承诺于考前10天将考生数据提供给考点。未能在考前10天提供考生报考数据的,不得在我省设置校考考点。

  附件4:广东省2014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略)

  附件5: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张浩响

020-38627842(fax)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

510631

广州美术学院

蔡拥华
郑浩华

020-84017740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510006

星海音乐学院

吕  进

020-39363636,39363666(fax),
13710860721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510006

华南师范大学

石  磊李  颖

020-85211338,85213041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510631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赵春露
陈丽明

020-38457212,18814108881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

510640

广州市美术中学

赖凯洪
黄凤仙

020-83823039(fax),83838408

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510060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曹剑新
刘  旳

0755-25122554,25105824

深圳市深南东北斗路20号

518002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张子明
利永伦

0757-86282894,18923151799
13326751821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原南海师范学校)

528200

  附件6:2014年省外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报表(略)

  附件7:关于上报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成绩的说明(略)

  附件8: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校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略)

  附件9.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广东省违纪作弊考生数据库结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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