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8来源/作者: 吉林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信息网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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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校考实施

  1.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最新公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目录,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非省统考专业的专业课,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普通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未取得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无资格参加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

  2.省内院校校考必须经省招考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在院校设点考试,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后,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需在我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省外本科院校,由我办指定考点,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各院校考前应及时向我办提供招生章程、考试须知等资料,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3.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6日—1月27日,考点为黑龙江东方学院(联系电话:0451-87505389、87505390,联系人:陈树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邮编:150086,网址:www.dfxyzj.com)。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省外本科院校须填写一份《2014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院校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务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本校在我省考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告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

  4.考试结束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有关高校应将考生成绩按我办编发的考号、姓名和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名称以软盘和电子邮件(见附件4)的形式,另附一份纸介质合格名单,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递我办备案,由我办向社会公示。

  我办联系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邮编:150090,电子邮箱:yishukaoshi@126.com。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内、外院校组织的校考(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课校考的必须持我省省级统考合格证)。

  六、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艺术类院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本科一批: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二批: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

  2.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两个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3.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省内统考的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课,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后,在有志愿生源中根据招生计划数,以一定比例按类别划定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省招考办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我省招考办,我办根据院校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

  本科一、二批、高职(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省属各院校艺术类统考专业统一按一种方式投档。省外院校自行确定其投档录取方式并在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公布。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

  各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黑龙江)

  2014年黑龙江音乐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4年黑龙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4年黑龙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4年黑龙江舞蹈编导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4年黑龙江舞蹈表演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美术高考网>>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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