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施程序
(1)2013年11月初,获得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推荐名额的中学启动相关推荐工作。
(2)2013年11月4日-11月17日,清华大学招生教师前往中学按推荐名额至少1:3比例重点考察学生。
(3)2013年11月18日起,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中学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在11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4)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3年12月9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5)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综合考核。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领军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邮件:zsb@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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