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16来源/作者: 南京航空航天学大学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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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学大学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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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鼓励推荐免试生申报我校,特作如下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历年大学 学习成绩优良,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 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二、申请专业范围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各学科、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须在2013年9月6日—30日登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务必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参加我校201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术活动顺利结业及被评为“优秀学员”的申请者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获奖栏内注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暑期学术活动结业”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暑期学术活动优秀学员”。

  2、我办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信息将转招生 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将于9月下旬或10月上旬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面试通知。

  3、申请者参加面试时须向学院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注意: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无需在面试前寄送):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请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注意:如因所在学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面试时暂不能提交推免资格及专业排名证明的,须有推免主管部门签章的书面说明;如面试合格,应尽快补全相关证明材料。请务必明确推免指标是学术学位还是专业学位。

  (2)大学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面试预计安排在9月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免试时缴纳复试费(复试费80元/生)。各学院在面试前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由各学院 组织,择优选拔,宁缺毋滥。我办对通过学院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发给接收函,招收学院上网公示。

  参加我校2013年暑期学术活动并被评为“优秀学员”的申请者如取得母校外推指标,请及时将推免资格证明原件寄送申请学院负责老师,则可免于面试,直接发放接收函。

  5、被我校拟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 并取得所在院校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到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 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 规定的时间2013年10月10—31日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2013年11月10-14日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

  6、2013年11月15日前,请将以下材料寄送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意: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

  3)体检表原件一份(外校推免生请在学校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2014年入学报到时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检)

  7、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查询申请进度,包括初审、复审、面试及接收等所有状态信息。

  四、其它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分,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学位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2、根据国家政策,2014年起,我校将执行新的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办法,待另行公布。

  3.凡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直接申请直博或硕博连读。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寄发。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6、 联系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16 电 话: 025-84892487

  传 真: 025-84891419 电子邮件: nuaayzb@nuaa.edu.cn

  网 址:http://www.graduate.nuaa.edu.cn/

  各学院咨询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咨询电话

  001 航空 宇航学院 025-84891274

  002 能源与动力学院 025-84890520

  003 自动化学院 025-84890132

  00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25-84892852

  005 机电学院 025-84892552

  006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52112917

  007 民航学院 025-84893552

  008 理学院 025-52113709

  009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84892974

  01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025-84893152

  011 艺术学院 025-52075809

  012 外国语学院 025-84895719

  015 航天 学院 025-84892805

  0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84892830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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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涵关键字:南京航空航天学大学,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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