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成为我校2013级新生。为帮助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新生须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报到者,应在规定报到时间两周之内函告或邮电传真,向招生办书面请假。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职高专升本科新生须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到校报到。专升本新生如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则取消本科录取资格)。
2、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经济学系、政治法律系、管理科学系、历史与社会学系、艺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新生报到时间为2013年9月7日。
3、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系、教育科学与技术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体育学院新生报到时间为2013年9月8日。
4、新生请勿提前报到。若提前到达,请自行解决食宿。住宿可与校内逸夫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596-2593888)。
二、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我校将派专车到漳州火车站、漳州火车东站和长途汽车站、客运中心站、汽车南站、汽车西站等接站地点迎接新生。
三、报到须携带的证件及物品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入学手续。
2、党员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须携带团组织关系材料及团员证。
3、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半身免冠正面相片 10张。
4、四年制本科新生凭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档案材料,到校报到时交于各系(请勿自行拆封)。如需邮寄纸质档案材料,请所在中学或报名点将考生档案通过机要件寄送我校学生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单位名称: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处,邮编:363000,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96-2527137)。
5、根据闽招委[2008]7号文件精神,被我校录取的福建省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我校录取的其他省市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迁户口的学生毕业时户口原则上需迁往就业单位或迁回原籍,学校不予保留)。要办理迁移手续的其他省市的新生需携带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我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缴费项目及标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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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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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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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本科专业(学制四年):5040元/年。
2.软件工程专业(学制四年):9200元/年均(一、二年学费5040元/生.学年,三、四年学费13360元/年)。
3.重点学科专业(学制四年):5460元/年。
4.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8640元/年。
5.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制四年)各专业第一、二、四学年学费15000元∕年;第三学年到台湾合作院校学习,学费按合作高校的收费标准收取,约新台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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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代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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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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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平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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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年(自愿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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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住宿费
(该项收费不办理减免缓,报到时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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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理公寓2A、2B、4A、4B幢(4人间):1200元/生•学年。
2、达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间):950元/生•学年。
3、瑞京公寓A、B、C幢(6人间):1030元/生•学年。
4、瑞京公寓D幢(6人间):900元/生•学年。
5、新学生公寓一号楼(4人间):1080元/生•学年
6、普通宿舍:500元/生•学年。
备注:以上住宿标准不含空调部分,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的标准为:200元/生•学年(2人间),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50元/生•学年(8人及8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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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闽教财[2002]59号通知精神,入校新生请自备生活用品及床上用品。
五、我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助学措施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另外,根据往届学生做法,学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也可向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商业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汇入学校,账户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号:10402;开户行代号:105399000506;账号:3500166243305001370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缓”交学费。
4、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临时补助。
5、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六、报到及入学注意事项
1、旅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并保管好随身所带钱、物及各种证件,谨防丢失。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七、咨询方式
报到事宜咨询电话:0596-2591427、2591429
招生事宜咨询电话:0596-2529991、2597633(传真)
学费、教材代办费咨询电话:0596—2523027
住宿费咨询电话: 0596--2559175
助学咨询电话: 0596--2525007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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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新关键字:闽南师范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入学指南,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