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8来源/作者: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整理:51美术高考网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
51美术报考指南  艺术类院校库  美术志愿填报  

  专业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北京电影学院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3.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我院校考成绩:

  我院校考成绩均使用北京电影学院专业合格的成绩。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3年3月18日以后,通过我院www.bfamcmc.edu.cn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特别提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全称,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六、录取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3.我院承认山东师范大学音乐专业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考生可报考我院录音艺术专业,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省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0.4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4

  (2)广播电视编导、导演、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5+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省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0.5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5+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5

  3.凡报考我院录音艺术专业参加录音艺术数字媒体方向校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我院已向上级主管单位正式申请将非艺术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改为艺术类。正待于批准,最终以正式批复为准。

  凡省招办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为非艺术类,我院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凡省招办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为艺术类并承认我院校考合格成绩,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4

  5.对于中西部地区,我院尊重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

  各省统考或联考专业与我院相应的专业可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或致电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证书及就业

  1.我院实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复查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入学三个月要对新生的德、智、体三方面的复查,合格者办理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者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就业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八、 其它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QQ群:246966762 咨询电话:0532-86703000、86936825

  电子邮箱: 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1月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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