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湖北省生源录取规则:达到湖北省划定的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本科190分,高职高专165分)、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外省生源录取规则:对于在所在生源地统考(艺术联考)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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