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州学院表演(泗州戏方向)和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安徽省)
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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