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3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排名录取。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2.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3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
(3)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不分文理以综合分=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省统考成绩,排名录取;
(5)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注:1.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2.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点击查看:天津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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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毅关键字:天津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