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录取工作流程
1、院校上网登录:参加录取的院校,按规定时间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用本院校用户名、口令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服务器,下载生源统计情况,查阅本院校上线考生统计数据。
2、院校制定录取方案:院校根据生源统计情况并结合办学条件实事求是地制定各层次各专业的录取方案,上载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器等待审批。
3、生源好的院校可以申请增加招生计划,院校招生计划变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计划管理软件提交并等待审批。
4、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投档指令和审核批准的院校执行计划,按规定时间,分批次分专业向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放档案后,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院校。
5、院校审阅预录取: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服务器,下载投放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使用院校端子系统,按专业排序方式,调阅考生档案,查看每一个考生的全部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预录取名单,及时上载。
对于拟退档的考生,院校需按规定输入退档原因代码(退档原因代码见附件2),也可在备注栏中写入详细的退档说明。同时,院校要按要求用院校端软件打印《退档考生名单》,传真交联络员。退档原因由院校负责向考生解释。
6、审核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录组负责对各院校预录取名单和退档名单进行检查、审核。根据有关录取政策、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院校拟退档而又未写明退档理由的要与招生院校联系。
为保证录取整体进度,招生院校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要求下载生源统计信息、招生计划,及时结清录取与退档的考生电子档案。对于超时、不按规定下载、上载信息的成人高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根据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代为录取。
7、二志愿、三志愿周转和调剂录取: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上述程序投放二志愿、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8、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阶段完成录取任务的院校,可以下载全部录取考生信息。录取工作结束后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缴纳录取费用(60元/人),院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册》,负责填写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的纸介质档案经网上查询确认录取后按规定时间到院校报到。
二、网上修改并确认志愿及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专科起点本科
11月20日9:00—17:00网上修改并确认志愿。
11月21日 开始录取工作
①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院校公布生源情况;
② 院校查询生源情况制定并上载录取方案;
③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院校上载的录取方案;
④ 院校下载审定后录取方案(执行计划);等待投档录取;
⑤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院校投放第一志愿考生档案,院校下载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等待后续网上征集志愿。
高中起点本科
11月20日9:00—17:00网上修改并确认志愿。
11月21日 开始录取工作
①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院校公布生源情况;
② 院校查询生源情况制定并上载录取方案;
③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院校上载的录取方案;
④ 院校下载审定后录取方案(执行计划);等待投档录取;
⑤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院校投放第一志愿考生档案,院校下载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等待后续网上征集志愿。
12月2日高中起点本科完成录取。
高中起点专科
12月4日9:00—17:00网上修改并确认志愿。
12月5日开始录取工作
①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院校公布生源情况;
② 院校查询生源情况制定并上载录取方案;
③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院校上载的录取方案;
④ 院校下载审定后录取方案(执行计划);等待投档录取;
⑤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院校投放第一志愿考生档案,院校下载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等待后续网上征集志愿。
12月10日高中起点专科及专升本完成录取,录取工作结束。
处理遗留问题
12月20日—12月23日处理遗留问题。
六、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确保新生质量的前提下,在招生计划总数内,结合我区实际,划定我区成人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1、高中起点升专科,按3门统考科目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高中起点升本科,按4门统考科目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3、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外语专业,按统考科目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外语成绩须达到一定标准。
4、艺术类(文科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理科数学成绩计入总分)、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不低于普通文、理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科不低于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考生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术科加试及格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专科起点升本科按科类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6、蒙语授课按科类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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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红亮关键字:2012内蒙古,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