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成绩,我校确定2012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为28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其它各专业为36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其中文化课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根据以上录取原则,我校2012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如下:
注:表中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一栏为专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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