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什么是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哪些院校对残疾考生实行单独招生?
答: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聋哑、盲人等残疾考生进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近年来单独招收残疾考生的有:长春大学、中州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报考残疾单独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报名、考试外,还须于2011年11月1日至4日参加高考报名。
12.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报考少年班的条件是什么?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招收少年班。近年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在我省招收少年班。其确定的报考条件分别如下: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优秀高二(含)以下学生;考生学习成绩要求总排名位于所在年级的前列或者在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2)东南大学:成绩优异、智力出众、身体健康、具有较好心理素质和较强生活自理能力的十五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中学学生。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3)西安交通大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智力超常,具有创新潜质的年龄在十五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市级以上重点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经中学推荐。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参加该校自行命题的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高考报名。报考条件若有变化,以院校公布的结果为准。
13.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含义是什么?考生如何报考?院校如何录取?
答:南京大学强化班是根据培养基础学科研究型人才和深化招生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需要,采取“提前招生、单独考试、自主录取”的招生形式。
南京大学强化班招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考生参加2011年11月1日—4日的高考报名。
(2)南京大学将推荐名额分配到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南京大学。
(4)南京大学对推荐报考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大学自主举行的考试。
(5)南京大学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6)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关于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其它有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index.htm)查询或向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14.什么是院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哪些院校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答: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6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从2012年起,结合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省属院校在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基础上,增加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五所院校在省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高校经教育部学生司同意后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自主选拔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
15.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院校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
(3)2012年寒假开始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分别在其网站对入选考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4)2012年4月20日前,试点高校须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http://tszs.jseea.cn)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试点高校须将经公示的入选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
(5)4月20日至30日,考生登录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打印出“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并将志愿表报所在中学。
(6)5月5日前,考生所在中学在高考志愿信息网上完成确认审核手续。同时,各有关中学须于5月10日前通过各地招办将志愿表逐级汇总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7)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后集中公示入选考生名单。
(8)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在“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上签名确认的高校志愿,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不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院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院校可自行确定其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要求,并与其他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应录取要求一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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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治鹏关键字:特殊类型招生,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