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4300元,艺术专业8000-9000元,住宿费每年900—1400元; 专科学费标准:(含外语、体育)4500-5500元,艺术专业6000元,住宿费每年500—12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的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注明。2011年广东省政府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论坛) 奖学金等。
其中,优秀新生奖学金:对总分进入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且以第一志愿第一院校报考我校并进入所在二级学院前三名的新生,本校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晨光工程免费早餐、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何等浩
监督电话:0759-3182831、3182832
传 真:0759-3183237
电子邮箱: jiwei2831@yeah.net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759-3183211(十线电话)
传 真:0759-3183189
电子邮箱:1835793333@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zhjn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zhjnc.edu.cn/zs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湛江师范学院于2011年4月8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适用于湛江师范学院2011年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湛江师范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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