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础技能和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四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黑色的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色彩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
考试形式:
1.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2.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3.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4.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四开水粉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颜料(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
1.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2.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黑色的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考试目的和要求
(一)素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
1.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考试要求:
1.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2.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3.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4.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
考试要求:
1.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3.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4.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五、考查范围
素描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石膏头像和人像,可扩展到半身胸像,原则上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
色彩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风景,头像,原则上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
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的命题内容来源于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