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5 15:56:41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美术历史类:投档线449分,环境设计125人、数字媒体艺术80人。 美术物理类:投档线472分,环境设计5人、数字媒体艺术5人。
2022-09-05 15:55:26 来源: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艺术(历史类):投档线455分,环境设计88人、视觉传达设计108人、数字媒体艺术104人。 艺术(物理类):投档线475分,环境设计2人、视觉传达设计2人、数字媒体艺术6人。
2022-09-02 14:47:50 来源: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年江苏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2-08-20 14:10:55 来源:宿迁学院
科类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录取线 美术-历史类 产品设计 48 480 环境设计 48 美术学 58 美术学(师范)
2022-08-20 14:01:53 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江苏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2022-08-08 14:43:13 来源:金陵科技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2022年江苏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计划数 最低分 最高分 环境设计 24 497.2194631 501.2594041 动画
2022-08-01 11:08:28 来源: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2022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科类 专业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江苏 历史 产品设计 37 551 513
2022-07-20 19:34:07 来源: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江苏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院校专业组 (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录取数 最高分 最低分 183406专业
2022-07-16 17:15:08 来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2年江苏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类别 专业 文化最低分 专业最低分 (省统考) 最低 综合分 外语 限分 设计 美术类
2022-07-13 12:52:56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2小批平行志愿投档线(历史等科目类-编导).xls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2小批平行志愿投档线(历史等科目类-美术).xls
2022-07-12 18:59:43 来源: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2年江苏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2-07-12 18:48:32 来源: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7.12更新) 省外暂未公布!
2022-05-30 13:37:54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高校招生工作应
2022-05-28 23:02:54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
2022-05-28 22:41:11 来源: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基本学制:四年
2022-05-28 22:10:34 来源: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
2022-05-28 21:46:20 来源:江苏理工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
2022-05-28 21:44:08 来源:江苏海洋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海洋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海洋大学全国统一高考
2022-05-28 21:40:37 来源:江苏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
2022-05-28 21:39:39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